母子被判刑五年 律师强烈要求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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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家属聘请的三位律师在广东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林丽珍与她儿子吴朝棋,得知林丽珍被逼迫做奴工,装面膜纸。仓头和警察还讽刺、挖苦、嘲笑、侮辱林丽珍做工做得慢,不完成任务。林丽珍的律师会见完后,立即向看守所驻所检察官反映林丽珍在仓里被虐待的情况,希望能得到纠正。

十一月六日下午,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丽珍家属聘请了四位维权律师来到茂名市中级法院,要求见法官张书铭。法官张书铭不敢出来见律师。

在到茂名之前,律师就已经给张书铭法官约好了见面时间,这一天的下午三点,就是在律师们进入茂名市中级法院大门时,律师给张法官打电话时,张法官都答应见律师。可是,律师们进到接待室后,等了一会,张书铭的助理邓雅丽才出来对四位律师说:“张法官临时有事不能来”。律师们问张法官的手机电话,助理也不告诉。律师们很生气的说:“我们四个律师从四个方向来到茂名,来之前就与张法官约好了这时见面,为什么不出来?这么不守信用”。律师们要求见法院院长林建辉,院长也不见。

为了给法官张书铭留个话,助理邓雅丽和书记员陈烨给律师做了一个简短的接待笔录,律师们向法院表达了要求法院开庭的意见。律师们说(大意):我们来之前一段时间,已经向中级法院张书铭法官提交了开庭申请书,开庭的具体理由我们已经在申请书上写得很清楚。我们强烈要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否则,此案事实无法澄清,一审法院的错误无法纠正,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到时我们都会提交书面法律辩护意见。

以“秉公执法”为尊严的茂名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和院长,对远道而来的四位律师都不敢见,是何原因?

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二十年的邪恶运动中,茂名市中级法院对本地区一审法院冤判69桩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都是维持原判(根据明慧网报道出来)。也就是说,对一审法院69桩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茂名中级法院都是维持原判。现在,茂名市中级法院面对电白区610精心策划、构陷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一家三口的冤假错案又是如何处理?正义的人们等待着茂名市中级法院法官张书铭,法院院长的觉醒。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对非法关押十个月的广东茂名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一家三人非法庭审。五位律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为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三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要求无罪释放三位法轮功学员,并要求政府给予三位法轮功学员国家赔偿。

可是,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点,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非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千;林丽珍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吴朝棋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审委会由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十九个法官组成:梁旭有(院长)、张卫东(副院长)、李杰(副院长)、陈伟东(副院长)、蒋萍(办公室主任)、梁长风(立案庭庭长)、李钦明(民三庭庭长)、谭卫(专职审委)、姚健(专职审委)、陈耀荣、李忠兴(执行局局长)、江国伟(少年庭庭长)、黄波(民二庭庭长)、杨美安(民一庭庭长)、刘映霞(行政庭庭长)、陈权(审监庭庭长)、柯学军(刑庭庭长)、李志强(执行局副局长)、凌志青。公诉人: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高金生、张晓丽。主审法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柯学军。审判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江国伟、周晋锋。书记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刘丹。

连律师都感到惊讶,判这么重。林丽珍只是去父亲家为父亲做饭,吴朝棋上班中午休息去外公家吃饭,公安警察、检察官就把林丽珍父亲家抄的法轮功资料,用来构陷林燕梅、林丽珍俩姐妹和林丽珍的儿子吴朝棋。三位当事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林丽珍家属聘请了四位正义维权律师继续维权。

关于林丽珍与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遭受的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相关文章《给父亲做饭被抓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广东青年去外公家吃饭被抓捕 家属请律师维权》、《两女儿与外孙被警察绑架 85岁老人以泪洗面》、《广东林燕梅被迫害致高血压 聘请的律师被抓》、《茂名三人面临非法开庭 法院拒绝律师辩护》
等。

参与迫害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茂名市国保支队会同电白、滨海新区两级国保部门、滨海新区电城派出所、电白公安等联合绑架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三人。
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政法委书:刘芳
广东省茂名市政法委书记:赵广辉
广东省茂名市610办公室主任:黄鑫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电话:0668-5342318
办案负责人所长温木生,二级警督,警号:224467,电话:13702898756,负责全面工作(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案负责人:科员杨桂添,二级警司,警号:224565,电话:13929794110、0668 5342318(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高俊明,三级警督,警号:224735(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卢俊宇,二级警司,警号:225923(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凌亚会,二级警督,警号:224570
科员:邓政,二级警司,警号:225930(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钟那生,三级警司,警号:225941(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黄湛文,三级警司,警号:225947
科员:梁胜盛,二级警督,警号:224594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陈客明、杨勤华、李振峰(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名市边防大队长:吴海晶

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局长:毛继军(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局长:陈晋权(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书记、政委:施宜明(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邓警察,警号:225921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杨勤华(610人员,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610警察:李振峰、陈客明
滨海新区电城镇综治办:谢振坤
王继伟:13802408345

构陷林燕梅一家三人的人员:
1、黄炳添,男,24岁,大专,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出生,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电话:15219915815,家庭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村仔镇清泉街5号
2、林小英,女,47岁,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现住地址,广东省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社区居委会干部,电话:15976574067,家庭住址: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澄波街新弄18号
3、杨芳,女,大专,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出生,林丽珍父亲家邻居,现住地址:广东省电白县东阳北街18号,联系电话:15976563863
4、诬告人:姚康,男,83岁,小学文化,家庭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北街电星巷9号。此人接到法轮功学员发给他的救人的真相资料,他鬼迷心窍地去电城派出所诬告。

茂名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负责人:李福华,技术员:李先成、李超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区公安局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陆尚辉:13902511787(策划、绑架法轮功学员)
指导员曾超平:13542390907
副队长梁子辉:13927566999
副队长陈勃:13902517683
潘日清:13702896018
施兆书:13809786650
指导员:吴伟强
警察:蒋耀葵、冯卫强、麦蔓、潘概、朱娟、黄海斌、王健
电白区黄岭派出所:0668-5750110
电白区法制局:凌云志 、陈平湖
电白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蔡小升、副科长 赖小清、科员:赵鹏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政法路10号。水东镇迎宾大道检察院院长:郑超民
水东镇长:彭永雄,水东镇书记:陈伟敏,镇综合办公室:唐飞鹏,电话:18926708123
陈昌兴(电白610主任):13580098668 (策划、绑架法轮功学员)
水东镇610书记:谭文,13809787588
冯翠云(股长):0668-5115308:13929787669(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陈福海:13509912088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向洋大道向阳路区政府人大办公楼,邮编:525400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电话:0668-2728310
地址: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村,邮编:525026
正所长龙凯,警号:220076 (负责全面工作)
副所长伍小军,警号:220030,办:0668-2728309
副所长李树毅,警号:220481,办:0668-2728303
教导员梁军,警号:220532,办:0668-2728308
副所长唐建光,警号:221008,办:0668-2728318
副所长张应义,警号:220358,办:0668-2728319 (管生产的所长)
副所长黄邦志,警号:221085
警察范诗柳,警号:221867(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林燕梅的管仓警察)
在仓里虐待林燕梅的犯人叫吴彤,犯人叫郭火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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